會議室聲學
會議廳聲學設計的特點 是由會議本身的規模、使用范圍和要求所決定的。其特點有如下幾方面: 1.會議廳規模(容積和容量)的差異比所有會堂都大。小至十幾人,能容納100m3左右;大的可容納萬名聽眾,容積為100000m3用乃至更大規模的會議廳,差距達千倍。因而相應的混響時間差別也很大,必須根據容積確定混凝土響時間值,通常在0.5-1.8s范圍內; 2.會議廳的等級、用途和標準的差異很大,如有本部門或本系統的會議廳,也有供國際會議使用的各類會議廳、室。由于等級、用途和標準不同,所用扔設備、內裝修和聲學處理,顯然也有較大的差別。 3.由于會議廳均采用強吸聲、短混響的聲學處理方式,因此,體形在聲學上作用不大,選擇比較自由。 4.會議廳根據容量和用途可采用擴聲系統,也可用自然聲,這在建筑設計和聲學處理上也將區別對待。 由于會議廳以上的特點,相應地在聲學設計上引出有別于其它會堂的特點。 二、會議廳最佳混響時間的選擇: 根據語言清晰度的要求和擴聲系統設計的需要,應盡可能采用短混響。但在大容積的會議廳內選用短混響,特別是控制低頻混響,就會增加投資,同時也難以實施。因此,確定既能滿足語言的良好聽聞,又能節約投資的合理的最佳的混響時間值,應根據容積大小而定。 有關會議廳的最佳混響時間,很多文獻內有介紹,但有較大的出入,特別在大容積會議廳內,國內外提出的推薦值,差距較大。對此,我們通過對國內42個大小會議廳(或以會議為主的會堂)的聲學調查,進行統計分析,提出了隨容積變化的混響時間建議值。 建議值允許有±0.1s的變動范圍.此外,當容積小于30m3時,不必低于0.4s,當容積大于40000m3時,不應大于1.9s。根據調查,當大容積會議廳,混響大于1.9s時,語言清晰度都較差.必須通過分散式擴聲系統,即每個座位的椅背上配置小功率揚聲器,滿足其聽聞效果,這時還須設置聲延遲系統.這無論在增加投資和日常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少問題. 三、吸聲結構的選擇和音質缺陷的控制 在會議廳內吸聲材料和結構具有控制混響時間和音質缺陷的雙重功能。由于會議廳采用短混響,因此,必須選用強吸聲的結構。又因強吸聲處理,因此建筑師經常采用各種容易引起聲學缺陷的體形,如圓形、橢圓形、卵形平面、穹形屋頂等。而控制音質缺陷的措施,除了配置擴散結構外,通常用強吸聲方法,因為它同時起到控制混響時間的作用。 會議廳吸聲結構的配置和選擇要根據它的容積標準(即裝修要求)而定:在100m3左右的特小型會議室內(一般的圓桌會議),如果室內陳設有地毯、窗簾和沙發座,通常不需另作吸聲處理,即可達到預計的混響時間值。在200m3以上的會議廳,一般都應配置吸聲料或結構。 吸聲材料(或結構)的類別很多,形式也有多種多樣。